中 国 种 子 协 会
中种协函字[2014]12号
各省级种子协会(种子管理站、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在开始2014年度中国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中国种子协会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为主的会员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参加申报。
(一)具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生产或经营3年以上,有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近3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三)企业近3年没有发生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严重处罚。董事长、总经理近3年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处罚。
二、时间安排
6月15日以前企业整理编写申报书(申报书见附件),6月20日为省级信用评价初审小组受理申报的截止日期。
6月底以前各省级初审小组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及其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要求的电子版)报送中国种子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三、有关说明
1、2011年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没有升级要求且前两年复查合格,维持原信用等级,参加今年复查即可。
2、按照《中国种子协会和省级种子协会联合开展种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今年起开始联合开展种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省级协会或种子管理局(站),还未提出申请的,5月底前将申请寄中国种子协会。
联系地址:100125 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联系人:田明军 电话:010-59194859
附件:中国种子协会行业信用评价申报书
二Ο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键词:信用评价 申报 通知
抄送: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全国农技推广中心
|
中国种子协会秘书处 2014年4月24日印发
|
种子行业信用评价企业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