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时间:2014-04-29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79,262,539.1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926,253.92元,加年初留存未分配利润322,619,514.07元,减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4,943,798.40元,201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9,012,000.94元。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期末公司总股本298,875,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0元(含税),共计8,966,279.0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2013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6.审议《关于2014年度公司申请3.5亿元银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工作的季节性,我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波动较大,特别在种子收购季节,需集中大量使用资金,必须通过增加银行贷款解决资金缺口。
公司现有开户的主要银行有:农业银行(601288)合肥城西支行、交通银行(601328)合肥蜀山中路支行、中国银行(601988)合肥高新支行、兴业银行(601166)合肥政务区支行、徽商银行长西支行、招商银行(600036)合肥政务区支行、工商银行(601398)金寨路支行、浦发银行(600000)合肥分行等,2013年各银行给公司的授信额度总计为7.25亿元,此授信额度是银行根据对公司的评估情况而给予公司在其操作业务的最高限额。公司在该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测算,公司2014年最高峰时银行贷款实际需要量不会超过3.5亿元。为了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经董事会审议,授权经理层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办理向银行申请在授信额度内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提交2013年股东大会通过后有效。对在此期限和额度内单笔融资业务的申请均有效,除非额外需求,公司将不再出具针对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7.审议《关于201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丰乐香料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用子公司房产作抵押向农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14年度流动资金需申请银行贷款。公司拟将所属全资子公司安徽丰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丰乐大厦房产作抵押,向农业银行合肥城西支行申请1.5亿元贷款。安徽丰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房屋资产净值为3,498.6万元。本次将其房产作抵押不影响安徽丰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经营。
9.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2014年度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10.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