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抓实种子质量纠纷工作。一是实行了重大种子质量纠纷急报制度和一般种子质量纠纷月报制度,及时有效掌握辖区内种子质量纠纷发生情况。二是及时妥善处理好种子质量纠纷,各种子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在处理种子质量纠纷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避免群体性种子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农村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