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的通知
农办种〔20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2014年农业部为农民办实事工作部署以及“为农民服务”重点活动载体工作安排,农业部种子管理局会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种子协会,在粮棉油大县继续开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加大新品种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粮棉油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展示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做好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落实工作任务
2014年,新品种展示示范核心区覆盖108个粮棉油大县,由县级种子管理局(站)承担(详见附件1),展示示范品种应为近3年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品种。每展示方品种不少于20个,每展示品种种植面积不少于1亩;每示范方品种不少于2个,每示范品种种植面积不少于20亩。展示示范田间地头设立统一标牌(标牌样式见附件2)。同时,以展示示范核心区为依托,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展示示范网络,为粮棉油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宣传、推广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技术培训
各县级种子管理局(站)应配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技术人员,举办不少于5次的技术培训活动,组织召开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现场观摩会;同时要加强配套栽培技术研究,提出良法良种配套的具体技术措施,做到良种良法共同示范、同步推广。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局(站)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展示示范过程中的好作法、好经验、好典型和好品种,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加以宣传,扩大影响,推进种子管理部门看禾推介品种、农民看禾选用品种、种子企业看禾营销品种。
五、及时总结报告
各省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本省展示示范工作的年中和全年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进展及成效、存在问题等,提出进一步做好展示示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别于6月底、11月底前将年中、全年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电子版发至zzjpzglc@agri.gov.cn。
附件:1.2014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承担单位
2.2014年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标牌样式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