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农发〔2014〕68号
贵州省农委关于2014年春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检测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确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根据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统一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2014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重点对市场上销售的玉米杂交种、水稻杂交种进行了质量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样情况
本次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主要是针对全省主要种子集中交易市场、经营门店销售的玉米杂交种和水稻杂交种。全省共抽查种子集中交易市场12个,抽查种子经营门店90家,抽查种子样品241个,涉及230品种,111家种子生产商,代表种子数量16.9983万公斤。其中:玉米样品127个,涉及121个品种,代表种子数量10.4583万公斤;水稻样品114个,涉及品种109个,代表种子数量6.54万公斤。所代表的种子批数量为经营门面的进货量。
二、抽查结果
此次通报的结果为水分、净度、发芽率三项室内检测指标,共抽查90家种子经营门面的241个样品中,合格样品236个,合格率97.9%。
从作物种类看,玉米杂交种127个样品中,净度、水分、发芽率三项指标都合格的有123个,合格率96.9%;水稻杂交种114个样品中,净度、水分、发芽率三项指标都合格的有113个,合格率99.1%。
从检测项目看,241个种子样品中,净度符合质量要求的有241个,合格率100%;水分符合质量要求的有240个,合格率99.6%;发芽率符合质量要求的有236个,合格率97.9%。
三、整改要求
(一) 依法严肃查处不合格企业。各市(州)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种子质量抽查和依法查处的跟进工作,对抽查不合格种子逐个查清来源和经营情况,依法查处不合格种子企业,并将处理结果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委(省种子管理站)。
(二)督促不合格种子企业进行质量整改措施。各地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督促不合格种子企业切实进行整改。各级种子管理机构督促企业查明产生不合格种子的原因,完善种子生产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责任追究制,查清质量责任。不合格种子企业要于2014年6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有关农业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不合格种子企业整改情况和监督整改情况报送省农委(省种子管理站)。
(三)督促种子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各地农业部门要引导种子企业增强质量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意识,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及包装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督促企业把好质量关。各企业应加强各个环节质量控制措施,紧紧握住质量这根弦。
附件:贵州省2014年春季监督抽查水分、净度、发芽率检测结果汇总表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