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育种单位及个人:
根据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的工作要求,我站即日起对2010-2014年报送农业部作物品种标准样品的重复样品进行唯一性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样品范围
2010-2014年通过不同省份报送农业部的同一品种同一选育单位的标准样品的重复样品(附件1)、通过不同省份报送农业部的同一品种不同选育单位的标准样品的重复样品(附件2)。
二、确认时限
2014年7月15日前。
三、确认方式
递交加盖育种单位公章的确认回执单(附件3)。
四、确认要求
(一)通过不同省份报送,同一品种同一选育单位的标准样品的唯一性确认
请选育单位确定以通过哪个省份提交的标准样品为准,并递交确认回执单。
(二)通过不同省份报送,同一品种不同选育单位的标准样品的唯一性确认。
请位于本市的该品种选育单位会同其他选育单位确认标准样品的唯一性,并递交确认回执单。确认的先后原则为:该品种既通过国审又通过省审的保留以国审名义提交的标准样品;未通过国审但通过多个省份审定的保留以最先审定的省份名义提交的标准样品。
五、联系方式
邮编:1000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5号 北京市种子管理站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彭瑞迪
电话:010-62388890 18911800864
《作物品种标准样品唯一性确认回执单》可从“北京种业信息网”的“通知公告”中的“质量管理”部分下载。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