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钟海滨 通讯员 曹建国
本报讯 7月29日一大早,申家圪旦村的村民代表将一面写有“工商维权心系农户,红盾护农务实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旗工商局,感谢工商部门在短短15个工作日为他们维护了合法权益,讨回了11万元的损失。
原来,在6月25日那天,土右旗将军尧镇申家圪旦村王某等14户村民清晨就来到将军尧工商所,投诉他们在将军尧村某种子门市部购买的“鲁单6006”玉米杂交种子存在质量问题,种子出苗率低,出现缺苗断垄、大小不均的现象,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工商执法人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立即进行了投诉登记,随后深入到受损农户的玉米地进行实地勘察。经过调查,14户村民购买的该玉米种子播种共282亩,大部分玉米田出苗率不足60%。与此同时,工商人员又及时对种子经销商杜某进行询问,对其经营主体,进货渠道、进货台帐、票据等证据进行了复印留存。6月30日,旗工商局将杜某经销的鲁单6006玉米杂交种子送到包头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验。7月9日,检验报告认定该批玉米种子为发芽率不合格。
在之后的一周时间里,工商人员本着一切为了农民利益的原则,放弃了双休日,多次顶着烈日,冒着三十多度的高温,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农户,协商解决办法。7月11日,工商人员将投诉的村民代表与经销商杜某约到将军尧工商所,进行了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经销商杜某对14户村民受损的282亩玉米进行补偿,每亩赔偿款400元,共计112800元,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7月28日,经销商将补偿款全额发放到了14户村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