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农〔2014〕4号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准
第八批种子加工和贮藏保管技术人员资格与部分技术人员证书变更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农业局,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农业局,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农业部的要求,经我委统一组织培训考核合格,批准刘景瑞等155名同志为种子加工技术人员,白健等145名同志为种子贮藏保管技术人员,并分别颁发《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证书》和《种子贮藏保管技术人员证书》。批准姚春雨等10名种子加工、张金亮等9名贮藏技术人员证书的变更。
附件:
1.批准第八批种子加工技术人员名单
2.批准第八批种子贮藏保管技术人员名单
3.批准部分技术人员证书变更名单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