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林讯(记者 李洋 通讯员 刘义平)对农民来说,种子在生产成本中的投入只占1%不到,最大的投入是地价、化肥,其次是地膜、农药、土地的耕种费用。由于这个投入不到1%的假种子,使得其他99%的投入跟着打水漂儿,其行为多么可恨。
4月16日,梅河口市居民迟某报案称,2012年冬季,他委托磐石市朝阳山乡居民孙某在甘肃省酒泉市陈某经营的种子商店购买“××335”玉米种后回家耕种,在2013年秋收时玉米减产严重,经济损失达60余万元。后经某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委托某市农技中心、种子管理站专家联合鉴定,结果发现这个所谓的“××335”玉米种属低产、早熟品种,不适宜在东北无霜期早的地区种植,应为假种子。
接到报警后,磐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王小东,当即召集分管刑侦、经侦、治安工作的副局长王力、张浩等领导,刑侦大队长、经侦大队长、法制大队长、治安大队长以及辖区派出所负责人,召开案件协调会,针对陈某销售伪劣产品案问题进行专题研判,并就该案成立了专案组,由磐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精干警力牵头,启动案件侦查工作,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
对于屡次传唤却未露面的陈某,磐石警方打算进一步采取包括强制传唤等方式在内的措施,敦促其尽快到案。
经磐石市公安局近7个月侦查,由磐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朝阳山派出所等单位民警闫俊海、武忠义、石光等人组成的专案组,三下甘肃酒泉等地寻觅罪案踪迹,行程两万余公里,经过锲而不舍的缜密侦查,于8月18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并于8月26日将其押解回磐石。
犯罪嫌疑人陈某如实交代了销售伪劣种子的犯罪事实,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