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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扎实开水稻种子生产专项检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1  来源:湖北省十堰市种子管理局  作者:王印  浏览次数:13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水稻种子生产基地管理的通知》(鄂农办发〔2014〕45号)和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水稻种子生产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鄂种管〔2014〕41号)文件精神,全市种子管理部门迅速行动,以省局8月20日在十堰召开的督导会工作部署为指南,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思想不松懈,措施更具体,检查无死角,上报不过夜”的总体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了水稻种子生产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下发文件,进行再部署、再安排。为确保十堰市水稻种子生产专项检查行动顺利进行,十堰市种子管理局以十种管8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水稻种子生产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精神的通知》,对十堰市开展水稻种子生产专项检查行动进行精心安排部署。文件要求全市种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履职,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留死角,消除隐患。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建检查工作专班。市、县两级种子管理局成立以局长挂帅,执法人员、检测人员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水稻种子生产检查,并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整理搜集汇总上报。

      三是开展技术培训,强化监管手段。8月20,邀请中油所专家,对全市思想过硬、技术过关的检测人员现场进行了 “转基因试纸快速检测技术”培训,并向各县市分发了检测试纸,为开展专项检查奠定了坚实的科技支撑。

      四是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签订承诺书。根据省局文件要求,全市种子管理部门迅速行动,全市共组织64家水稻种子企业(含区域代理商)开展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培训,并签订了《不违规生产经营转基因水稻种子的承诺书》。此项工作的开展,增强水稻种子经销商(代理商)对有关农业转基因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了他们守法经营意识,保证了全市水稻种子的进口关。

      五是全面开展水稻种子生产专项检查。省局督导会召开以后,十堰市县两级种子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种子经营档案清查、田间地头实地勘察、走访农户调查、对全市所有种植水稻的乡镇、村组开展了全覆盖的专项检查;特别是对有杂交水稻制种历史的乡镇开展逐村逐户逐田块开展了重点排查,做到每个村组都检查到,有水田的地块都走到,确保工作认真细致,不留死角。市种子管理局组织专班,对原杂交水稻制种基地(郧阳安阳镇、丹江口市习家店镇)进行了重点排查。专项检查工作历时30多天,于9月20日全面结束,全市120乡镇,1857个村及种子企业实现了全覆盖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十堰市没有具备水稻种子繁制资质的企业,没有发现杂交水稻制种和繁殖田块。

      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市县种子部门把转基因种子监管工作列为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市种子管理局2015年财政预算列入转基因监管专项经费。下一步,全市种子管理部门将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治理原则,重点抓好品种备案制度,大田生产种植调查等工作,扎实做好种子监管工作,全力为山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湖北省十堰市种子管理局: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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