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
关于2014年全省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甘农牧函〔2014〕318号
有关市(州)农牧(农业)局(委):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2014年全省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效益和存在的问题等,省农牧厅决定对今年各地实施的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内容
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验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原种生产补贴、脱毒种薯推广及示范点建设、新品种选育等项目的落实与资金管理以及日常工作的绩效考评等情况。
(一)基础工作情况。是否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是否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是否联合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薯生产企业共同落实项目任务。
(二)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1、对接合同落实情况。实际生产面积、品种、实际单产和供种数量、质量等是否与对接合同一致,是否严格落实对接合同。
2、种薯供应情况。所供的种薯是否是原原种、原种;下一级种薯使用农户是否享受到补贴政策带来的实惠;是否完成下一级种薯扩繁任务;是否由有资质的种薯生产企业统一供种。
3、种薯质量认证情况。种薯的包装、标签标识工作是否规范,包括不同级别种薯的包装规格、包装袋颜色、标签内容和颜色、标签真实性、合格证及内外标签等有关内容。
4、示范点建设情况:包括示范点实际建设面积、个数,示范品种、推广脱毒种薯级别及组织观摩、示范带动等情况。
5、脱毒种薯推广情况:包括推广面积(以调种合同或农户的具体供种花名册为依据)、田间长势、产量、增产幅度。
(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会计核算、财政档案收集整理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检查督导方案、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培训资料与记录、验收工作总结等资料是否完善,并完整归档;年度检查督导情况以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得到整改;是否全面完成各个项目验收工作。
(五)项目实施的成效。包括脱毒种薯的增产幅度、对当地马铃薯总产的贡献,对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等。
二、考核验收方式
采取县(区)全面自验、市(州)全面验收考评、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被验收单位有关情况汇报,实地查看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种薯质量情况,查阅文档资料,了解项目执行情况,访问农户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验收程序
(一)验收程序
1、县级自验:各县(区)农业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验收考核内容,核实原种生产单位合同生产规模、品种、实际生产和供应数量、供应价格、供货和付款方式等,形成本县(区)自验报告,上报所在市(州)申请验收。
2、市级全面验收:各市(州)农业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验收内容,在辖区内项目县(区)的自验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形成项目考核验收报告,上报省农牧厅。
3、省级抽查:省上在市(州)考核验收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对市(州)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和评定,并将抽查结果作为下年度对各地安排项目的依据。
(二)验收总结。各市(州)应对考核验收工作高度负责,严格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考评,严禁弄虚作假;同时要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以市(州)为单位上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内容包括:组织开展项目验收情况;任务计划和完成情况;项目运行机制和效益情况;资料、文档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建议和验收评价。11月5日前将验收报告和验收考核评分表上报省农牧厅种植业管理处(gsnq@sina.com)和省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省种子管理局lfk8654603@163.com)。
四、时间安排
各地要在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地根据当地马铃薯收获供应情况进行确定,省上将在11月中旬对各地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五、组织领导
全省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项目验收考核工作由省农牧厅统一安排,省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验收抽查具体工作。市(州)、县(区)农业、财政部门负责当地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市(州)、县(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组成相应的验收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组成员由农业、财政部门有关领导和业务技术人员等组成。
甘肃省农牧厅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