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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川汇区种子管理站:违规售种一罚了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09  来源:映像网法制频道  浏览次数:317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映象网讯(记者 张晓辉 王士伟)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发挥种子管理工作的作用,为农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以便更好的推动种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农业的增产。然而,在周口市农资大市场一些商家销售问题种子,而相关部门仅仅是一罚了之,违规销售禁而不止。

  农资市场销售问题种子

  近期,本网记者多次在周口市农资大市场走访时,当地一些干部群众反映,当前在农资生产和销售领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之前曾有媒体报道称周口种子市场混乱现象严重,除了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不专业,有的便是有关系、利益衔接。

  据了解,10月10日,在位于周口市建设路东段周口农资大市场前排丰源种业第五、六、七、八,四间门店内发现有大量国审号标注为2010008问题种子、白包违规种子对外销售,周口市川汇区种子管理站(以下简称:“种子站”)马克明站长带领种子站执法人员对问题种子制作了询问笔录、现场检查、抽样取证、证据登记保存和拍照取证,现场就地保存了国审号标注为2010008的大量问题种子,并查扣了数十袋白包违规种子,逐进行立案调查。

  一罚了之何时休?

  此后,就在种子站对丰源种业销售问题种子、违规种子行为责令改正、立案调查期间,本网记者多次接到群众反映,称丰源种业仍然继续对外销售该问题种子。

  10月27日,本网记者来到丰源种业门店,了解到这里的问题种子已被销售一空。

  随后,本网记者来到种子站了解情况,种子站马克明站长就此事向本网记者出具了《川汇区农林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川汇区农林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周口市农业局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报告》。

  对此,种子站马站长称:“我们对丰源种业销售的问题种子已经责令改正,并处罚了3000元。”

  据多名群众称:“农资商与监管部门之间似乎很默契,发现有问题的种子执法部门只罚款、不监管,我们老百姓买来的种子出了事谁来买单?”

  责任心缺失 造成问题种子屡禁不绝

  本网记者看到,马站长所出具盖有公章的《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和《抽样取证凭证》日期是2014年9月25日签发;《川汇区农林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日期是9月28日签发;《川汇区农林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日期是10月8日签发;更离奇的是《周口市农业局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报告》日期是8月14日所签发。

  2014年10月10日查处问题违规种子,有关的处罚决定的日期为何会早产?种子站对农资商家进行处罚、责令改正,事后是怎样监管的?种子站马站长回应称:“我们对其已经处罚过了,立案调查结果就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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