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江苏省开展种子行政许可规范化评价工作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7  来源:江苏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80
 

关于开展种子行政许可规范化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农林局):

    为规范种子行政许可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关于继续开展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清查的通知》(苏农便﹝2014﹞67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种子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化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重点

    1、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其许可标准、许可条件、许可权限等是否符合规定。审批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通过“全国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打印,许可证内容是否真实有效。

    2、本级开展种子行政许可自查自纠情况,超范围超权限核发、擅自降低核发标准及不按程序核发的许可证是否及时撤销或撤回。未按规定上报2013年度种业基础信息企业的处理情况。

    3、在全省种子市场“双打”专项行动中查处的案件,应吊销企业经营许可证的,是否及时吊销。

    二、工作安排

    1、请各市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注销公告、辖区内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汇总表式见附件1、2)报我委。

    2、自12月15日起,我委将组织3个评价指导小组赴各地评价指导,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系确定。评价指导小组将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企业、征求企业意见等方式对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工作开展评价。

    3、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许可行为,且未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的,我委将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向全省通报。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种子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化评价工作,切实抓好前期自查自纠工作,确保顺利完成评价任务。联系人:李燕;电话:025-86263534;电子邮箱:lee@jsagri.gov.cn

    附件:1.市、县核发有效期内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汇总表

          2.市、县核发有效期内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汇总表

    内容附件: /upload/2014-11-27/abbd62dd92c124f83c0438fb0dd79fe1.xls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