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暂时闲置资金收益最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类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为控制风险,董事会明确了从事理财业务的原则:一是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要把握好时间顺序,其使用不得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战略实施的需求;二是理财标的为银行保本类理财产品;三是仅限于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2、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类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能够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实现公司暂时闲置资金收益最佳,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开展银行保本类理财业务,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控制风险,董事会明确了从事理财业务的原则,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
截至目前,公司总部及控股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共计29,340万元。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