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
川农业函[2014]759号
关于加快落实2015年度突破性新品种川优6203推广工作任务的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牧、农发)局、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在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县中推广杂交水稻突破性新品种川优6203的通知》(川农业[2014]96号)要求,2015年我省将在72个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县中推广川优6203杂交水稻品种150万亩。截止目前,推广工作进展基本顺利,供种协议签订已进尾声,但是尚有部分项目县(市、区,详见附件)未与供种企业签订(或仅签订部分数量)供种协议。为加快落实推广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绩效评价,确保推广计划落实
川优6203是我省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品种、企业集中繁育、项目配套转化”优良品种转化推广新机制的首个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按照川农业[2014]96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督促落实好行政区内的转化推广工作。特别是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将所辖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县川优6023的推广情况在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时予以考虑。
二、落实购种资金,及时签订供种协议
各项目县财政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力协作,通过县级资金投入或整合农业高产创建等方面项目资金的方式,积极落实购种资金,确保推广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加强与供种企业对接,并于2015年1月20日前签订供种协议,落实种子供应,按照川农业[2014]96号文件规定兑付种款。
三、加强质量监管,确保供种质量安全
各供种企业要对种子行精选、加工、包装,分批次送样进行海南纯度鉴定和室内检测,按规定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严禁不合格种子出库上市。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质量监管,按要求扦取封存样,确保项目区内川优6203推广用种质量安全。
四、落实技术措施,努力做到五个统一
各地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按照推广种植计划,在2011-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区域内予以推广,尽可能地做到集中连片,实现“五个统一”,即:统一供种、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栽培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稻谷收储。同时,在技术培训、栽培管理和病虫防治上,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技术措施到田。在收购加工上,要加强与米业加工企业联系,全面推行订单生产收购,确保优质优价,促进项目区农民增产增收。
五、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推广转化氛围
川优6203是近年长江上游审定的优质、高产、多抗突破性新品种之一,其转化推广有助于提升我省稻米品质、打造“川米”品牌,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为川优6203转化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未(或未足量)签订供种协议的项目县(市、区)名单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
未(或未足量)签订供种协议的项目县(市、区)名单
未签订供种协议的项目县(市、区):新津县、通川区、旌阳区、内江市市中区、乐至县、丹棱县、仁和区、沐川县、峨眉山市、贡井区、仪陇县、南部县、西充县、顺庆区、翠屏区。
未足量签订供种协议的项目县(市、区):都江堰市、平昌县、开江县、井研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