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监管效能,防止劣质种子下田,林区种子管理局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下发了《关于加强2015年种子管理工作》的通知,采取五项措施强化监管,确保林区农业用种安全。
一是严把品种进货关。在采购种子之前,先到种子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不得调入虽经国家和省级审定但适宜种植区域不包含我区的品种,优先选择湖北省农业厅公告的主导品种进行经营、推广。要求经营者要亲临现场签订购种合同,封存样品,验种发货,严防鱼目混珠,杜绝非法种子流入我区市场。
二是严把种子质量关。所有种子在进货前,必须按批次取得检测结果达到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种子调回后,再取样检测水分、净度和发芽率等指标。严禁销售质量低于国家标准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种子。
三是建立健全经营档案。要求所有种子经销商必须建立经营档案,厘清来龙去脉,便于朔源,将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质量报告等真实可信的复印件报种子管理局备案。
四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种子经营者要对经营行为全面负责,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出现种子质量问题和经营假冒伪劣种子行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严重的还将提请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五是加强售后服务指导。要求种子经销商对销售的种子做好全程跟踪服务指导,出现质量问题要求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及时排除矛盾,消除隐患,确保不出现较大的质量纠纷事件。(神农架林区种子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