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兴安2月9日电(记者 胡日查 通讯员 李雪) “大家放心,只要你们出示之前购买种子的有效票据,就可以领到相应的赔偿款!”科右前旗阿力得尔司法所所长关怀国大声地说道。
连日来,科右前旗某农资经销商的店面,从早到晚挤满了各地前来领取补偿款的农户。看着村民陆续从业务员手中接过上万元的种子赔偿款,关怀国的脸上这才露出了笑容。
原来,2014年11月末,一起种子纠纷引起了关怀国的注意。经了解得知,2014年春季,科右前旗阿力得尔苏木12个嘎查的340余户村民购买和使用了由科右前旗某经销公司销售、某种业有限公司研制的玉米种子“大民706”(105天成熟)。到了秋季,使用了该种子的玉米地出现大面积减产,造成村民重大经济损失。村民疑因“大民706”玉米种子存在问题,多次与经销商和生产商交涉无果后,上访要求解决损失赔偿问题。
得知此事后,关怀国主动参与调解此案,协调各方及村民代表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探讨此事,并亲自走进农户的田间地头通过实地查看、测产、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经过多方走访调查,他发现“大民706”种子在品性介绍、经销商的销售宣传、农户的春播选种等环节均存在问题,并且该品种未在阿力得尔地区进行试种即大面积推广,造成大面积减产这一后果。另外宣传内容也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经司法所多次组织、协调纠纷三方的代表面对面的商谈和沟通协调,某种业有限公司终于承诺支付2万斤“大民706”种子的赔偿金共计1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