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2月5日,商丘市宁陵县的刘建修向本报反映,开封市尉氏县某种子公司欠他11万元种子款,三年多都没有给他。记者调查后发现,原来是“合伙”做生意惹的祸。
2011年,刘建修和韩某合伙购买了16万元的玉米种子,不料在宁陵县销售时被种子管理站查获,原因是“玉米种未经河南相关部门审定,不允许在宁陵区域销售”。
种子被查获后,刘建修和韩某立即联系种子公司,将剩余的11万元种子全部退货。
“当时种子公司表示不直接退钱,而是换成同等价值的小麦种子,但是后来去联系小麦种子时,种子公司又说‘退的玉米种子有发霉的,不能换小麦种子’。”刘建修提供的一份材料上显示,玉米种子“建议推广地区为河北省”,宁陵县种子管理站出具的“鉴定意见”中标明“推广区域不包括宁陵区域”。
刘建修说,从2012年8月16日种子退货之后,直到现在,他和韩某都没有从种子公司拿到退款,也没有拿到置换的小麦种子。
退货之后,3年没拿到退款
为了讨债,六旬老人有家难回
刘建修说,16万元的种子款中,他投入了10万元,全部是借来的,其中4万是借亲戚的,6万是通过亲戚担保的民间借贷。
“卖掉的部分被韩某拿走了,他不亏钱,只是亏了我的10万元。”刘建修说,种子公司不给他退钱,他借别人的钱就还不上,现在他和老伴都不敢回家,因为家里全是要债的。
“俺姑家的老表帮我借了6万元,到现在连利息都没还,债主要到法院起诉他诈骗;另外4万也是借的,债主直接带着被子住到我家里不走。钱要不回来,我有家难回啊!”
在刘建修和老伴临时居住的小旅馆内,简陋的房间里放着两张单人床,床头柜上放着一大瓶豆瓣酱,旁边的塑料袋内是两个已经变硬的馒头,还有几个小药瓶。刘建修说,他和老伴已经在这里住五六天了,好心的老板每天只收他们20元钱。
“这是早上吃剩下的馍,平时没钱吃饭,就买点馍蘸着酱吃。”刘建修说,有时候没钱吃饭了,老两口就守在路口的馍摊旁边,看谁买得多,就向人家要两个吃。
都是“合伙”惹的祸
由于刘建修和韩某没有签订合作协议,而种子的购买合同是韩某签订的,刘建修多次找种子公司讨要种子款,都遭到了拒绝。
“刚开始韩某还和我一起来要钱,后来就不怎么热心了,毕竟他不亏钱,现在我根本就找不到他。”刘建修说,几个月前,韩某突然“消失”了,电话打不通,人也找不到。刘建修无奈之下单独去找种子公司要钱,但是种子公司表示,签合同的是韩某,公司只能和韩某协商。
退货拿钱,天经地义,为何种子公司一直拖了三年多都没有支付退款?记者联系了种子公司,一位姓刘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初刘建修和韩某退的玉米种子有发霉现象,双方一直没有协商一致,因此才没有支付退款。
“按照合同,韩某才是公司的代理商,公司只会跟代理商协商解决,不会跟别人协商。”该负责人说。
对此,律师张少春表示,刘建修和韩某是合作关系,但是和种子公司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如果要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去法院起诉韩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