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内农种站管发〔2015〕4号
各盟市种子管理站: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力净化种子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农业部决定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力争通过3-5年的有效整治,推动种子市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护品种创新积极性,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自2014年我区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各方面通力合作,严查严打,种子市场秩序总体明显好转。但是,部分地区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侵害了品种权人权益,阻碍了品种创新,影响了农业生产安全。各盟市种子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种子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规范整顿种子市场秩序,全面推进依法治种。
二、坚持严查严打、标本兼治,保持种子打假高压态势
2015年,为继续组织开展好种子打假专项行动,自治区农牧业厅已印发了《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各盟市种子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好冬季企业检查、春季市场抽查、夏季基地巡查三个专项行动;要突出监管重点,狠抓问题企业和问题市场,今年重点监管巴彦淖尔市向日葵、乌兰察布市马铃薯脱毒种薯、东部四盟市与外省交界地区玉米种子假冒伪劣、未审先推和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要突出源头治理,实行主体责任制,依法认真查处监督检查发现的、农民投诉的、企业举报的每一起种子案件,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于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联合公安、工商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对于违法证据确凿的,必须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做好“两法”衔接,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违法行为,使这些占小利、失大义的企业付出应有的成本。
三、创新监管模式,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种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完善和发展“以冬季企业监督检查、春季市场检查、夏秋季基地检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以检打联动、品种退出为支撑”的“3+2”工作模式,建立部门合作、盟市互检的工作机制。各盟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加强信息公开,营造社会舆论监督氛围。通过长效监管使各种违法行为无藏身之地,违法者无侥幸心理。通过净化市场,为种业发展创造依法、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种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