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种管〔2015〕3号
省种子管理局关于省级冬季种子企业质量监督抽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县(区)种子管理局(站):
按照《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14〕63号)要求,现将省级种子质量抽检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我局从2014年12月中旬开始,组织湖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及宜昌市、荆州市、襄阳市、恩施州、潜江市、十堰市、荆门市等8家种子质检机构开展了省级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检查行动,已全覆盖抽取了41家省级以上发证种子企业2015年计划投放市场且已包装的种子样品,共扦取了33家企业的88个样品,涉及84个品种,代表种子数量61.2万公斤,其中水稻种子样品56个,玉米种子样品18个,棉花种子样品14个;未抽到样品的8家企业按规定进行了说明。
二、阶段性抽查结果
扦取的88个种子样品中,净度、水分、发芽率均合格的有86个,合格率为97.7%。其中,水稻种子样品的合格率为98.2%,有1个样品的发芽率不合格;玉米种子样品的合格率为94.4%,有1个样品的发芽率不合格;棉花种子样品的净度、水分和发芽率均合格。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行动的通知》(农办种〔2015〕1号)要求,对于本次扦取的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样品,部种子管理局已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统一进行品种的真实性检测和纯度的海南种植鉴定等,结果将由农业部通报;对于农业部未抽取的样品,我局也将进行品种的真实性检测和纯度的田间正季种植鉴定,结果另行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跟踪监管,持续质量监控。
各地要全面开展2015年度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对冬季抽检中未抽到样品的企业,要对照企业上报的2015年春播拟销售种子计划、种子生产许可信息,结合品种登记备案、春播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市场检查等措施加强跟踪监管,保障辖区内本省发证企业质量监控全覆盖,当地主栽品种与上年度问题品种监控全覆盖,保障农业生产用种质量安全。
(二)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质量内控。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源头治理,通过培训、约谈等形式强化种子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加强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严格做好种子质量的自检工作;告诫企业自检不合格的种子不得包装上市,已经上市的要及时召回,严防质量不合格的种子入市下田。
(三)实行检打联动,依法严肃查处。
各地要坚决贯彻检打联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劣质种子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本次通报抽检质量不合格的种子企业,要积极跟进,迅速调查核实,并由企业所在地相关机构依法查处。查处进展情况由市级种子管理机构于2015年3月10日前报送我局,结案后依法报送查处结果。
联系人:马磊
联系电话:027-87394014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