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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劣种坑农害农锒铛入狱罪有应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2  来源:白城日报  浏览次数:160
 

      本报讯(裴春红)近日,洮南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销售伪劣种子案件,依法严惩了犯罪分子坑害农民的行为。

      2013年2月,在北京工作的宋某得知家乡sh363葵花(俗称美葵363)种子紧缺且销售价格很高,就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冒充河北农大教授的农民杜某,杜某带宋某到甘肃省酒泉市找到李某、张某等人联系购买种子。在利益的驱动下,李某印制了假的包装袋,将张某购来的科阳一号葵花种子以相似363的品名卖给宋某,由于宋某没有种子销售经验,也不懂种子识别知识,就把假冒的sh葵花种子2320公斤运回黑水镇进行销售。为了谋取利益,宋某的几个亲属、朋友也帮助宋某销售,给黑水镇、安定镇、蛟流河乡的近200户农民造成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由于此案涉及被害人多,社会影响大,同时备受上级有关司法部门重视,法院受理后,刑事审判庭承办了该案件,刑事审判庭在法警大队的有力配合下,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和庭审安保工作,经过长达3天开庭审理,宋某以销售伪劣种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李某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帮助宋某销售伪劣种子的其他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依法严惩了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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