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种管函〔2015〕6号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种子质量监控,防止假劣种子下田,保障春耕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15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15〕5号)要求,我局定于2015年3-4月组织开展省级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抽查的对象是2015年春季市场上销售的水稻、玉米和棉花种子,重点抽查主栽品种。抽查的范围是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襄阳市、荆门市、孝感市、黄冈市、随州市、恩施州等地的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基层种子门市部。
二、检测项目
扦取的种子样品均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3项质量指标,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样品进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和品种真实性分子检测。
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部种子管理局将从抽查样品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统一组织开展纯度种植鉴定和品种真实性分子检测。
三、检测方法
净度、水分、发芽率和纯度检测方法执行GB/T 3543.3~6-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品种真实性检测方法执行NY/T 1433-2014《水稻品种鉴定技术规程 SSR标记法》、NY/T 1432-2014《玉米品种鉴定技术规程 SSR标记法》。
四、任务分工
我局负责组织品种真实性分子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并汇总检测结果。抽查工作由十堰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等9个单位承担(工作分工见附件),每个单位抽查县市不少于2个,抽查门市部不少于10家,抽取种子样品不少于20个。
五、时间安排
3月底前完成扦样工作,3月31日前将已抽查的样品清单、真实性检测和纯度种植鉴定样品提交我局,4月25日前报送抽查工作总结和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本文要求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选派业务骨干,确保抽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规范抽检程序。按照《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等法律、规章和标准程序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公正开展扦样和检测工作。在扦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等各环节依法规范操作。做好问询笔录,妥善留存取证、送达等证据,严格保证每一个样品证据链可靠完整,并及时按样品逐个整理备查。
(三)按时完成任务。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报送检测结果。在抽查中发现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
联 系 人:高明鑫
联系电话:027-87394014
电子邮箱:seedtestwh@163.com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