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7B170303201500121 信息所属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信息名称: 陈晓华副部长在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文 号: 农业部情况通报第12期
生成日期: 2015年03月03日 公开日期: 2015年03月06日
内容概述: 陈晓华副部长在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讲了三点意见:一是长抓不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显著。二是把握形势,扎实做好2015年农资打假和监管重点工作。三是落实责任,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陈晓华副部长在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春节刚过,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八个成员单位就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动员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保障春耕生产,维护农民权益,为夺取今年农业好收成保驾护航。刚才,福建、江西、湖北、山东4省的同志作了典型发言,工商总局刘俊臣副局长、质检总局陈钢副局长和公安部治安局华敬锋副局长作了讲话,讲得很好,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长抓不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显著
201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和农业部等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和督促各地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农资质量水平稳中有升。2014年杂交玉米、杂交稻种子质量合格率为98.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复混肥料、兽药、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2.6%、95.5%和96.2%,分别比上年提高1.5、1.6和0.2个百分点。2014年中消协受理农资类投诉5554件,占各类投诉的0.9%,较2013年下降0.5个百分点。农资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为我国粮食生产“十一连增”、农民增收“十一连快”提供了重要保障。
——农资打假力度持续加强。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加强农资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制售行为。农业部门开展了春季、夏季百日和秋冬种专项行动,工商部门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质监部门开展了“质检利剑”农资打假战役,三部门共检查农资企业92.2万余家,整顿农资市场26.2万个,查处假劣农资案件6.1万余件,捣毁制假窝点68个。公安机关深化“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共破获制售假劣农资案件62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52人。各级检察院共受理假劣农资案件36件44人,起诉58件113人。各级法院共审理假劣农资案件71件,审结52件,生效判决84人。农业部、质检总局还向社会公布了28起制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
——农资监管机制不断创新。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升农资监管水平。农业部出台《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农资案件全部实现网络化公开,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发布兽药违法案件从重处罚公告,开展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试点。最高检推动各地开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并有效运行。工信部建立农药生产企业资质查询库。工商总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供销总社开展农资物联网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北京、江苏、陕西等地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巡查制度,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福建、湖北、浙江等地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假劣农资预警信息。山东威海等地推行农资“一卡通”,既服务于农民,又实现了农资质量可追溯。
——农民利益得到更好维护。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农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加强宣传培训,为农民提供指导服务。农业部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共出动科技人员21.5万人次,举办现场培训咨询活动1.9万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235余万份。工信部开展互联网农药销售监管宣传,加强网络销售知识培训。工商、质检部门利用“12315”和“12365”等投诉举报系统,建立农资案件处置快速通道,为农民质量维权搭建了桥梁。一年来,农业、质检等部门共受理农民投诉举报7663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4亿元。
这些成果来之不易,是各地、各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牵头的农业部,向辛苦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全体同志表示诚挚慰问,向关心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各部门表示衷心感谢!
二、把握形势,扎实做好2015年农资打假和监管重点工作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已连续开展了14年,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农资市场不断净化,农资质量状况呈现稳中趋好的态势。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资制假售假行为尚未彻底根除,坑农害农事件还时有发生,农资市场仍存在不少的问题。从品种看,种子主要是套牌侵权和“未审先推”问题,据2014年暗访,套牌侵权比例同比虽有所下降,但仍处于高发态势,个别地区套牌侵权比例高达50%以上,部分省际交界地“未审先推”问题仍较为普遍。农药、兽药、饲料和肥料主要是存在违法添加禁限用药物或物质的现象。肥料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从犯罪行为看,近年来查办的大案要案,最突出的是“黑窝点”制假售假问题,而且犯罪行为呈现区域化、隐蔽化、专业化趋势。有的违法添加隐性成分逃避监管,有的走街串巷流动经营,有的甚至用游击战术对付执法人员,特别是利用“电话推销”“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新型经营方式和渠道销售假劣农资,给传统市场监管方式带来挑战。有些案件还呈现较高的组织化程度,去年查处的河南假肥料案,有人组织推销,有人组织专家讲课,有人组织现场考察,环环相扣,形成犯罪链条。从消费情况看,广大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还比较弱,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还不强,有的甚至贪图便宜,专门从流动商贩手中购买农资,让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从执法状况看,基层农业执法在人员配置、办案经费和技术装备等方面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给证据收集、案件查处等造成了诸多困难。也有一些执法不到位、执法不深入的问题在部分地区还比较突出,有的领域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资保障,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发展的数量、质量和效益。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是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保障,是依法履行职责的紧迫任务。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更需要我们把握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2015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行政、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大农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工作重点。在时间上,要以春耕、三夏、秋冬种为重要节点,严防购销旺季假劣农资流入市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在地域上,要围绕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重点整治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在品种上,要突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具等产品,针对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在环节上,要抓住审批、生产和销售三个环节。审批环节要严把准入关口,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生产环节要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对区域内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坚决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销售环节要建立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制度,严肃查处经营假劣农资、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加强农资网络销售监管,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农资电商的健康发展。
(二)突出案件查办。这是农资打假最强大的武器。各地要积极拓展案件线索,认真研究违法行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准确把握违法分子的特点和规律,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对于巡查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要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不查到水落石出决不放过。对于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及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要采取挂牌督办、联合办案等形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凡达到移交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严惩重处违法犯罪分子。要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三)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加快《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步伐,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省际协调、大要案查办等工作机制,为农资打假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农资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溯、质量可控制,责任可追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同时要借助各大网络销售平台数据量大的特点,深入挖掘分析,使其成为农资打假的好帮手。三是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要推动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鼓励农资连锁经营、农资合作社、企业直销直供等新兴模式,支持“放心农资店”建设,拓宽农资销售主渠道。要利用社会化资源,加强对农民群众、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指导,引导其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
(四)强化社会共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群众调查等信息,全面开展农资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并完善信息披露、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监督等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符合标准的一律公开。不断完善农资打假举报奖励机制,为社会各方参与创造有利条件。
三、落实责任,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春耕备耕在即,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今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新实效。
一是严格监管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农资打假和监管作为本地、本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要落实好工作经费,为农资打假提供有力保障。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制度、农资打假岗位责任和主体责任制度。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以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资打假执法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消除多层执法、多头执法。要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基层执法条件和执法手段。要发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协查、预报的作用,扩大农业执法的覆盖面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基层农资打假执法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三是突出协调配合。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区域协作,健全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打假工作机制。要落实好部门间、地区间的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动执法、定期会商机制,切实增强打击效果。
四是严格依法行政。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勇于履职,勇于担当,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对于工作中选择执法、变通执法、不作为甚至乱作为、慢作为、消极作为的,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地方保护、参与违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实施行政问责。
同志们,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