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名称上区别从专业术语角度讲,杂交种子名称叫组合,常规种子的名称叫品种。从农业生产角度讲,杂交种子和常规种子的名称可统称为品种,“品种”是广义的称呼。在种子的包装物表面和标签上的种子类别栏和品种栏应标明是杂交种子或常规种子,标注“组合”的是指杂交种子,标注“品种”的则指常规种子或杂交种子。
二、从种子的特征特性区别杂交种子不如常规种子饱满,秕粒、裂粒(壳)粒较多。杂交种子吸水速度、发芽速度较常规种子快,但发芽率较常规种子低。杂交种子种植后结实的种子,如果再作种用,后代表现性状分离,常规种子可多代利用,后代不表现分离。
三、从种子包装物和标签标注的内容识别根据农业部有关规定,有性繁殖作物的种子应当包装后销售,无性繁殖作物的器官和组织(根、茎、叶、芽、细胞等)及苗子,可以不包装销售。包装的种子或不包装的种子,都应当有规范的标签和标注内容。标注的内容为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及联系方式。主要农作物(稻、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种子还应加注品种审定号、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种子标签名册标注内容可直接负责制在包装物表面,也可制成印刷品固定案在包装物上或放在包装物内,但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商、质量指标、净含量、生产年月、警示标志、“转基因”标志等内容必须印制在包装物外表。标签标注内容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印刷清晰,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升,警示标志应当醒目,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和其他文字,字体应小于相应中文。可以不经过中工包装进行销售的种子,标签应当制成印刷品,在销售种子时提供种子使用者。印刷品标签的制作材料应当有足够的强度,长×宽不小于12厘米×8厘米。根据种子类别,使用不同颜色的标签,育种家种子使白色并有紫色单对角条纹,原种使用蓝色,亲本种子使用红色,大田用种使用白色或蓝红以外的单一颜色。 (何崇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