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公告
2015年第4 号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检验相关行政审批下放和取消后续衔接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4〕31号)要求,我厅对《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检验员资格认定指南》、《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指南》和《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指南》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检验员资格认定指南
2.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指南
云南省农业厅
2015年3月11日
附件:农作物种子检验相关修订指南.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