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分会场宣传车。东北网记者 杨帆 摄
东北网3月15日讯 (记者 杨帆)15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启动,在分会场阿城区庆客隆广场,质检局、烟草局、农业局、金融行业等多部门设立展台,向市民宣传《消法》、普及消费法律知识,接待市民的咨询、投诉。
在农业局、质监局站台前围满了前来咨询的消费者,正值春耕准备期,为了避免消费者买到假冒种子,相关部门印制了《种子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怎样选购种子》、《辨别劣质农药的方法》、《农资选购和科学使用常识篇》等宣传手册和单页供消费者阅读。
消费者正在阅读《种子法律法规手册》。东北网记者 杨帆 摄
记者看到,几个消费者拿着宣传手册开始聊起来,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种子经营是需要有种子管理部门核发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对于无经营资质走村进屯推销种子的违法行为,农民朋友不要盲目相信虚假宣传进行购买,尤其是外省推荐的未经我省审定、不适合我区的种子品种。一旦发现违法销售种子的行为应当及时向种子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在劣质农药的辨别上,质监局工作人员告诉消费者,合格的标签包括农药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号及农药有效成分、含量、重量、毒性、用途、使用技术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日期等,对于信息残缺不全或不清楚的标签产品,都值得怀疑。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药时,可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出事产品登记证复印件,也可登陆中国农药信息网进行核对,如发现与网上公布内容不一致的,尤其是没有查到登记证号的,无厂名厂址的,建议农民朋友不要购买,并及时向农业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