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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假种子事件:监管缺失“苍蝇”也会酿大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8  来源:东北新闻网  浏览次数:169
 

   河南驻马店市近期发生一起特大假种子案件,导致5000多亩高粱地减产甚至绝收,直接损失达400多万元。目前,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已依法对涉嫌销售伪劣种子的当事人刘某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刘某原系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草坪镇农科站职工,在没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水稻和高粱种子10多年。(3月17日 中国新闻网)

  刘某作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没有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证,不具备种子销售资格的情况下,居然可以违规销售水稻、高粱种子10多年,这不得不叫人深思。根据报道,一方面,在该镇大家都知道刘某在违规销售种子;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农科站的职工,刘某明知经销种子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却销售种子10多年却始终没有办理。

  为何刘某违规销售种子却始终无人过问,一方面刘某为基层干部,他销售的种子无形中被群众贴上了“政府”的标签,于是群众对种子质量不加质疑;另一方面,种子质量监管是刘某职责范围,于是便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经营牟利。刘某职务不高、级别低、涉及金额小,属于“苍蝇”,于是也就没有引起有关部门名足够的重视,造成监管缺失,最终酿成大祸。

  在我国,刘某并不是个例,基层干部中利用权力牟利的也不在少数。当前,中国正处在深入推进反腐的关键时刻。基层作为执政基础,必须建立和完善基层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和从政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一方面,应该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协商对话制度、旁听会议等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建立健全基层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约束机制。

  基层虽然级别不高,但却是群众联系最为直接、上传下达关键的一环,基层干部的行为体现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影响国家发展,国家更应该重视基层干部的权力监管,营造良好的执政环境。(文/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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