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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5年种子管理工作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9  来源:河南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248
 

      2014年,我省种业发展保持了良好态势,种业体制改革和市场监管等重点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取得了显著成效。审定推广了一批优质、高产、高效、多抗等新品种,筛选出了一批适合轻简化种植、机械化作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特别是适宜机械粒收玉米新品种选育发展势头较猛,与目前规模化生产实际相适应,为全省粮食实现11连增提供了科技支撑。种业人才、技术、资源等要素正在规范有序流动,重点是育种科技人员快速向企业流动,科企合作更加紧密,企业兼并重组速度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和商业化育种模式正在形成,全省种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由种业大省向种业强省转变迈出了坚实步伐。为了更好地推进我省现代种业发展,现就2015年种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全省种子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1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围绕发展现代种业主线,以深化种业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抓手,以依法治种统揽全局,扎实做好市场管理、品种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努力实现种子市场监管上新水平,品种选育有新突破,现代种业发展有新进展,为我省农业和粮食稳定增长提供可靠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4〕186号)要求,务求种业体制改革措施落地生根;继续保持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品种权行为高压态势,使我省种子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搞好品种试验、示范展示,筛选出一批适应机械化耕作、收获的优质品种;加强种业信息管理工作,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坚持加强行风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种子执法,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种子管理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颁布以来,我省于去年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4〕186号),今年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办109号文件,出台了《关于鼓励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函〔2015〕28号)。三个文件的出台为种业体制改革做了明确阐述,政策性强、含金量高、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把握精神实质,在具体工作中逐项落实。要深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深入种子企业、深入育种科技人员,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底子,把握大局,因人施策,重点围绕种业人才、技术、资源、资金等要素的合理流动,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指导和服务,把种业利好政策的效应发挥到最大限度。特别是对流向企业的育种科技人才搞好跟踪服务,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主动发挥他们在科技创新、商业化育种中的重要作用,务求种业体制改革取得实效。

      (二)依法开展种子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认真落实2015年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严格按照《2015年河南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豫农种植〔2015〕17号)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继续保持全省种子市场监管高压态势。一是严查问题企业、问题品种和种子集散场所。对辖区内持证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种子集散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种子集散场所,要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依法查处,该吊证的吊证,该查处的查处,斩断非法利益链条。二是加大源头治理,铲除非法制(繁)种基地。开展省际间的联合执法合作,对在外省制种的企业进行突击性质量抽查和检测,对没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种子,坚决给予报废,从源头上把住私繁滥制和非法制种关口。三是集中查处大要案,接受社会监督。联合公安、工商部门重点查处牵涉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种子案件,该移交的及时移交,坚决杜绝以罚代刑。对大案要案开展省际间联合执法,部门协同办案,省市县三级联动查案,实行挂牌督办,快查严打,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办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加大种子质量检查力度,遏制劣质种子流入市场。按照农业部和农业厅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分工合作,开展好大规模质量监督抽查,商品玉米种子质量检测覆盖率达到70%,商品小麦种子抽查覆盖率20%,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实行全覆盖检查,其他作物抽查覆盖率由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自行制定。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市(县)指定检验机构代为检验。对检测不合格的企业要保存好检测结果,完善证据链,为打击品种侵权和制假售假提供依据。全面开展对省内小麦种子生产基地的检查,在小麦种子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级要对本辖区内企业小麦种子生产基地进行100%的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小麦繁种基地要强制报废。

      (四)严格执行品种审定新办法,加强品种管理工作。贯彻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3年4号令)要求,严格品种审定程序,执行品种审定标准,提高品种审定的客观科学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河南省农作物品种终止使用暂行办法》(豫农种植〔2006〕28号)及相关规定,对审定时间长、已无利用价值,种性退化、存在重大缺陷,未按规定时限提供标准样品的品种退出市场。
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及时公布品种退出目录。对已确定退出的品种,自发布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经营推广。按照参试新品种试验年限和试验点要求,取消交叉试验方式,不缩短试验年限;执行试验点次要求,提高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坚决执行关键病害一票否决制,避免主要病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危害。省级建立品种权备案信息公布机制,为种子执法提供信息保障。

      (五)严把品种试验关口,科学安排品种展示示范。全省计划安排玉米、水稻棉花花生大豆西瓜、马铃薯七种主要农作物试验品种 1890个,其中预试品种1366个,区试品种411个,生产试验品种113个。扩大玉米机收预备组试验品种种植面积,保证试验数据真实可靠,品种审定客观公正,加强对试验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监督,确保品种审定的公正、公平、科学。根据气候生态类型,省站将在18个省辖市和10个直管县科学安排、合理布局各类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加快品种的推广应用步伐。

      (六)做好种子工程项目建设,为种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根据国家种业政策,做好种业发展规划和远景布局,及时申报种子项目;加强对已批复的种子项目建设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完善种子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规范项目建设,保障种子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加快农作物种子省级农作物综合试验站和南繁科研育种基地项目建设,争取立项和投入使用,早日发挥科研育种作用。

      (七)加强种业信息管理工作,发挥信息服务种业效能。一是建设省市县三级种业信息平台和基层信息网点平台,做好种业基础数据信息统计和种子生产、市场趋势分析,完善种业发展年度报告,全面掌握主要农作物种子需求情况,准确把握种子市场供需形势。二是引导企业建立全程可追溯和互联共享的信息系统,重点建好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建设种业电子商务平台。三是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加强种业信息人员队伍建设。

      四、加强行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种业部门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做到“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干好事业”。一要廉洁自律勇于担当。围绕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政风建设要求,抓好种业行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要求,通过开展民意调查、行风评议等活动,把解决“四风”问题与企业诉求、农民呼声结合起来,做到办事公开透明,执法公正规范,服务便民高效,树立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种子行业新风气。二要提高素质,创新种子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当前种业发展新的形势下,注重研究现代种业展规律、破解发展难题,总结工作经验,寻求工作突破,不断提升研判宏观形势、扶持企业发展、维护农民利益、做大做强种业的能力。三要落实目标责任管理,抓实抓好各项工作。围绕促进粮食生产这个中心工作任务,切实担负起重任,把种子企业、科研单位和农民群众的所盼所需所忧作为重点,搞好调查研究,扎实做好种业体制改革服务、种子市场监管、品种管理、质量管理和种业信息管理等工作,做到职责内的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为科学决策、高效管理和解决问题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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