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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通报后续——山西大丰种业发来道歉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9  来源:农民日报·现代种业  作者:钮笑晓  浏览次数:452
 

      ​近日,“农业部通报的23个案例”刷屏了种业同仁们的微信朋友圈,其中山西大丰种业有限公司所涉的“大丰5号”玉米种子被认定为假种子。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公司在对“大丰5号”父本进行提纯改良后,在田间种植鉴定表现一致后,主观认为和同一父本的另一品种一样改良后在真实性上不会出现差异位点,忽视了品种真实性鉴定,造成了种子抽样鉴定与标样不一致。

      “大丰5号”是山西大丰种业有限公司2004年审定的一个玉米品种,与公司的另一品种“大丰2号”是“同父异母”品种。这两个品种从一问世就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在市场上非常俏销,多次出现过“一种难求”的局面。2005-2009年,“大丰5号”累计推广 1721.2万亩, 2011年获得山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在种子生产过程中,由于这两个品种的父本生育期过长,给种子生产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公司在繁殖这两个品种时不断对父本进行提纯和改良。改良后的品种经田间种植鉴定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公司鉴于对品种真实性的重视,2012年还是在山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对“大丰2号”作了真实性鉴定,鉴定结果和标样一致。由于“大丰2号”和“大丰5号”使用的是同一父本,且改良后的“大丰5号”在田间种植中也表现出了一致性,公司就认为该品种改良后也和“大丰2号”一样会和标样保持一致,因此忽略了该品种真实性鉴定。

      2013年山西省种子站在对大丰种业公司的玉米种子进行冬季抽检时,公司将审定经销的十几个玉米品种全部提供了抽检样品,抽检结果除“大丰5号”与标样不一致外,其他品种全部合格。

      这件事情发生后,大丰种业公司充分认识到了这一事件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痛定思痛,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将所有已销售的该批次种子全部召回,将当年生产的28000公斤该品种种子全部销毁。

      从一这事件中,大丰种业公司认真吸取了深刻的教训, 大家充分认识到在工作中细节决定成败,科学是来不得半点马虎的。公司上下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以踏实认真、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态度做好种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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