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种管函〔2015〕12号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湖北省水稻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优化品种布局,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应用,2015年我局继续在水稻、玉米主产区开展展示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安排
展示示范品种主要是近几年湖北省审定或者国家审定种植区域包含我省的新品种。
二、供种要求
展示示范种子由具有品种生产经营权的种子企业或育种单位直接寄(送)至展示示范承担单位。种子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我局将对参展品种的种子质量及真实性进行监控。
三、地点选择和栽培管理
展示示范点要安排在交通便利、排灌方便、肥力均匀的田块。展示示范品种应在同一田块或相邻田块连片种植,如田块不同,前茬应当一致。每个示范点同一品种要求相对连片集中。展示品种每个种植0.5亩,示范品种每个种植5亩,可采用移栽方式或当地轻简化栽培方式。田间管理按当地先进栽培管理措施进行。
四、工作要求
各展示示范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制定相应的展示示范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并于3月底前将技术方案及负责人报省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科备案;展示示范要在醒目位置树立标志牌(标示品种名称、供种单位、主要栽培技术等信息);展示示范过程中,承担人员要认真做好调查记载,重点调查各品种的生育期、田间种子纯度和主要病害的发生情况、小区实收产量等,并适时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展示示范结束后,各承担单位要认真总结,对参展品种田间表现进行科学客观评价。总结材料请在作物收获后一个月内寄(送)至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科。
联 系 人:顾见勋 027-87394440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8号
电子邮箱:hbpzglk@163.com
附件:1、2015年湖北省水稻玉米新品种展示安排
2、2015年湖北省水稻玉米新品种示范安排
3、2015年湖北省水稻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承担单位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