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创业板“种子第一股”的荃银高科(300087.SZ)将未通过一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水稻种子向市场销售,导致湖北省部分农民一年辛苦“付诸东流”。有知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由于涉及事件恶劣,荃银高科在今年1月份遭湖北省农业厅违规行政处罚,尽管罚金并不高,但该公司面临着声誉和赔偿的双重风险。
按照相关规定,在上市公司受到权力机关调查,或者重大行政处罚时,公司应该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然而,荃银高科并未披露该事件。
随着记者的深入调查,一个被资本市场不断炒作,股价暴涨而业绩和治理堪忧的创业板样本浮出了水面。
颗粒无收
湖北省当阳市淯溪镇洪锦村的农民朱大富2014年种植的水稻碰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收情况,这是他种地几十年来从未遇到过的情况。
2014年4月,朱大富在淯溪镇的潘富春种子公司购买了湖北荃银高科种业有限公司38斤“全两优一号”的水稻种子,但种下稻子后不久就发现秧苗长得慢,高低不一。朱大富只好请种子公司的技术员和农技中心的人来看个究竟,后来朱大富按照他们的要求给秧苗打药,两三天一遍药。“我光打药就花了2000多块钱。”朱大富说。
然而,最终收成依旧非常惨淡。朱大富向记者表示,最后水稻依旧长得高低不一,成穗率低,结的稻子只有空壳,里面没有米粒,基本上颗粒无收。
实际上,在湖北省当地并不仅仅只有朱大富遭遇了这种情况,据他了解,与他一同在潘富春种子公司购买了这批“全两优一号”水稻种子的还包括他的哥哥以及同一大队的其他农民约有十人,也都遇到了同样的情况,稻子减产或绝收,损失惨重。
“当时种植这个品种种子的情况都差不多,原因就很明显了。”一位农民向记者表示,虽然采取了很多办法,但一年的劳作依旧“颗粒无收”,后来才知道原因出在种子上。
2014年年底,为了寻求一个说法,农民不得不向农业部、湖北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投诉,希望能够得到赔偿。据了解,农业部收到了相关的投诉材料,批转给了湖北省农业厅,而湖北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当时上面来了很多人,来了好几次调查了解这个事情,我们带他们去田里去看了稻子的情况,他们把我们购买种子的发票也带走了。”朱大富称,“最后经过湖北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的调查,他们反馈我们所购买的种子‘新两优一号’是没有经过国审、省审的品种。购买种子的时候,种子当时都是分成一小包一小包的,一般人根本分不清种子的真假和好坏。”
据了解,种子分“国审”与“省审”两种,所谓“国审”是指经由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审定的种子。而“省审”则是指经过省级农作物品种相关部门的审定。二者主要区别还在于,经过“国审”的种子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只经过“省审”的种子,则是分地区有范围限制地使用。
记者了解到,销售这一种子的是上市公司荃银高科所控股子公司湖北荃银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荃银”)。
据湖北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披露的信息,经过其调查发现,湖北荃银假借示范种植的名义推广销售未经审定的种子。
相关资料信息显示,湖北荃银于2013年在江苏省安排生产了1万斤“全两优一号”,其中8000多斤存放在公司冷库,这个品种没有经过湖北审定,另外2000斤却被以每袋一斤的规格分装,并于2014年将其以试验示范的名义在湖北进行经营推广:发往当阳市1496斤,监利县200斤,浠水县20斤,五湖农场10斤,沙洋县20斤,随州市曾都区10斤,襄州区20斤。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全两优一号”未通过任何一级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审定。
违规事小?
据相关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农民多次的投诉,引起了农业部的高度重视,农业部专门就此批示湖北省农业厅进行调查处理。“事发后不久,荃银高科相关子公司遭到了湖北省农业厅等相关部门的调查,今年年初,荃银高科公司董事长张琴和时任总经理陈金节还专门前往湖北处理该事件。尽管湖北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下达的行政处罚通知只对湖北荃银罚款8万元,但后面还有高达数百万元级别的赔偿。”知情人士说。
一户购买种子20多斤的农民,几经调解只收到了2万元的赔偿款。按照该赔付比例,2000多斤的种子的赔偿金额应接近200万元。而仍有不少农户对此赔偿比例表示不满。
记者发现,在荃银高科2013年的年报中,曾提及了上述问题品种,年报称:“全两优一号完成了湖北省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有望2014年通过湖北省审定。”
然而,年报所述又与湖北调查结果产生矛盾:湖北调查结果是该种子2014年才开始未经审定而推广,为什么年报表示2013年就已经完成了区域试验?是年报造假还是此前已经出售过相同品种未被发现?为何在尚未得到审定之前,荃银高科的种子便能开始在市场上销售?荃银高科内部如何治理?将未经审定的种子通过销售的方式出现在市场上是怎么决策的?
记者就此联系了该公司董事长张琴。在3月26日的第一次电话采访中,张琴一开始表示不知道有此事,需要了解相关情况。随后,张琴向记者证实了此事。“荃银高科在今年元月确实受到了农业厅的行政处罚,但是一直没有上报总公司,总公司也对此事并不知情。”张琴表示,荃银高科总公司主要是负责科研技术,而销售情况则由各地经销商负责。
“该批次种子属于未审先推,也是下面子公司弄的,总公司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张琴称。
作为创业板“种业第一股”的荃银高科,对我国《种子法》等相关法规中对种子的选育与审定相关法律及规范应该了如指掌,此次未经通过审定销售种子并不能与总公司撇清关系。
据了解,未经审定种子的销售主要是通过湖北荃银。工商资料显示,湖北荃银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荃银高科出资18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自然人吴中华出资12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在经营范围上,湖北荃银主要从事杂交水稻种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而湖北正是荃银高科的水稻种子主要推广区域。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关权力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的,应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什么叫权力机关调查?这件事情有没有到达重大程度?这都是值得商榷的,什么才叫重大?”张琴表示,对于信息披露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规定。
治理混乱?
摆在荃银高科面前的,还并不仅仅只有这个麻烦。更有意思的是,就在记者针对此事了解的同时,安徽证监局就荃银高科另一则信披违规进行了通报,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安徽证监局称,“经查,徐文建等人涉嫌超比例持有荃银高科股票未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依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决定:对常永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万元。”
荃银高科在2010年登陆创业板,当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7.47万元。而这一数字,在公司2014年度业绩快报中只有500万元,同比下滑35.25%。曾被市场抱以极高期望的战略投资者中新融创也已和荃银高科渐行渐远。
据荃银高科内部人士透露,中新融创方面遭遇荃银高科董事长张琴和主要股东的联手抵制,在定增方案、董事提名接连被否后,中新融创已与荃银高科“失去联系”很长一段时间了。
值得关注的是,与荃银高科形成鲜明对比的同类公司却表现大相径庭,不少农业板块的公司业绩2014年纷纷报喜。比如隆平高科(000998.SZ)2014年业绩快报显示,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95.03%;登海种业(002041.SZ)去年净利3.79亿元,同比增12%。
“并购整合是近年来种子行业龙头企业扩张的主要手段,也是政策所鼓励的方向,现阶段行业处于低迷期更是并购的有利窗口期,比如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通过并购等资本手段实现了业绩的上升。”一位关注种子行业的券商分析师称。
而荃银高科实现盈利的方式却是很大程度上对财政补贴形成了依赖。据上述荃银高科内部人士称,当地政府2014年度给荃银高科财政补贴约1000万元,扣除这部分非正常损益后,荃银高科的业绩将变成亏损500万元。
数据显示,荃银高科去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07.78万元。
此外,由于公司的内斗,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研发也在逐渐损耗。
据了解,原总经理陈金节是公司种子研发方面的领军人物,但现在颇为尴尬的是,陈金节在几天前刚刚辞去了总经理职务,并直接在董事会上表明了其与现任董事长针锋相对的态度,这使得荃银高科未来的研发业务蒙上了厚厚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