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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规范“淮稻14号”推广行为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01  来源:江苏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87
 

苏种〔2015〕4号

关于规范“淮稻14号”推广行为的通知

各市、县种子管理站,有关种子生产经营商、经销商:

      水稻品种“淮稻14号”由江苏徐淮地区淮阴农业科学研究所选育,2013年通过审定,审定编号为:苏审稻201308。该品种全生育期147天,中熟中粳。根据品种审定公告,该品种应适期播种、壮秧栽培,宜安排在5月上中旬播种,秧龄30天左右;旱育秧4月下旬至5月初播种,秧龄40-45天。

      2014年,因少数种子生产和经销商不实宣传,误导部分农民采用直播稻方式种植,且播期推迟至6月10日以后,抽穗扬花期遭遇持续低温,导致结实率下降,造成减产。为防止“淮稻14号”因直播等不当栽培方式引起生产事故,相关种子生产、经销商要如实宣传“淮稻14”品种特性特征和栽培技术,指导购种农民采用正确栽培方式,适期播种,杜绝直播稻,切实防范生产风险。

      有关市、县种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淮稻14号”经销商检查督导,对夸大宣传、误导农民的不法行为,要联合农业综合执法、工商机关予以严肃查处。

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江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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