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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农资打假严查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1  来源:大众网莱芜频道  作者:王鹏  浏览次数:82
 

  大众网莱芜5月20日讯(记者 王鹏)20日,大众网记者从莱芜市农业局了解到,为做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和农资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莱芜市制定出台《2015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围绕品种种子,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根据《方案》,围绕确保全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进一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努力实现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重大案件查处率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100%、符合标准的案件通报率100%的工作目标,确保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方案》强调,在重点时节针对农资产品购销、使用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切实加强春耕、三夏、秋种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的市场监管;重要节假日时节,对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资产品,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等各环节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的日常监管,重点监控以前留有案底的、有被举报投诉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门店。坚决取缔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流动加工点、分装点等黑窝点。

  《方案》要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针对品种种子,着力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在农药方面,落实好《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使用高毒农药的通告》,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套用、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在肥料方面,重点查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氯离子和重金属含量超标、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假劣肥料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配方肥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加强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标识、产品说明、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商业欺诈和虚假宣传。

  此外,围绕重点区域,加强对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对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的地区实行集中督办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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