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新品种研发
对通过省级以上审定具备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蔬菜新品种,每个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
对具有重大突破的蔬菜新品种、推广面积1万亩以上的,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对种质资源库运营、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扶持科研、育繁及加工推广
对蔬菜种子科研单位或研发型种子企业建设科研中心或种子加工设施的,其所需建设用地出让后按成本价结算。
对新入驻蔬菜种子科研单位或研发型种子企业新建育繁基地的,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青苗补偿和地面附着物拆迁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给予50%补贴。
对争创成为潍坊市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子龙头企业的,在享受上级扶持政策的同时,一次性给予企业50万元资金奖励。
对争创成为潍坊市级以上标准化种业生产基地的,在享受上级扶持政策的同时,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资金奖励。
●扶持公益性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蔬菜种子质量和健康检测中心,与国家分子育种试验室合署运营;同时,建设蔬菜种苗质量和健康检测中心,对开展蔬菜种子、种苗质量检验和健康检测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强化种子管理服务站职能,配备专业人员及监管设备,加强蔬菜种业管理与服务,所需人员由市农业局内部调剂,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保障解决。
●扶持企业研发队伍建设
支持蔬菜种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通过兼职、挂职、签订合同等方式,与育种企业开展人才合作交流。鼓励蔬菜种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工作。
对建立科研机构,积极争创并成功获得国家级、省级“科研(技术)中心”认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对在我市创业发展的育种人才,纳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双百计划”评审,入选的,按照评审等级,给予30万~300万元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