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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质量引纠纷 人民调解保平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8  来源:四川新闻网  浏览次数:208
 

——广汉市和兴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产品质量赔偿纠纷

  四川新闻网德阳5月28日讯(康琼)近日,一起因种子质量引发的赔偿纠纷经过和兴司法所工作人员5个小时的耐心调解,21户农户当场获得了一次性赔偿,使一起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

  近日,和兴镇宝堂村村民秦某同本村30余人一同来到和兴司法所要求调解。2014年12月,秦某等21户村民共同购买了246包成都市农佳裕种业有限公司珍品121玉米种子,施种后即出现了高矮参差不齐、玉米花上长包谷等现象,造成了21户农户50亩玉米减产。双方反复协商无果,后来公司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农户找到和兴司法所予以解决。

  和兴司法所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去宝堂村秦某等农民种植的玉米地进行实地查看拍照,经调查,认为村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成都市农佳裕种业有限公司代表薛某不承认是自己公司的种子存在质量问题,要求专家进行鉴定,如果确为种子质量问题,愿意承担责任。但是这段时间天气炎热,又正值玉米收割,再过一段时间就无法进行鉴定,于是农户不愿意再相信薛某,认为薛某是在拖延时间,要求现场给予赔偿。双方一直僵持不下,农户情绪激动,双方言语发生冲突,事态可能越发严重。

  为及时化解纠纷,和兴司法所立即同农业办将双方人员分开做工作,反复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以及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性,并说明事实清楚的前提下,进行鉴定浪费时间和资金。经过5个小时的耐心沟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种子经销商一次性赔偿21户农户各项损失费32000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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