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治勇)近日,曲周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接到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称曲周县四疃镇王某销售的登海605种子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了解情况后,曲周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对王某的农资经营门市进行现场查检。经查,王某购买了八袋(每袋20小袋)登海605玉米种子,用款4800元,至案发日共销售两小袋,销售额100元。
经调查王某在购进该批玉米种子时没有查验供货方经营资格,没有索要检验报告和销售相关凭证、单据,也没有建立台账。经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王某购进的八袋登海605玉米种子为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商品,曲周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遂作出责令王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和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处以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