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甘农牧办发〔2015〕63号
张掖、酒泉、武威、金昌市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侵权生产种子等违法行为,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农办种〔2015〕30号)精神,定于8月下旬开展玉米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查基地生产。以县为单位摸清本辖区制种基地分布情况,包括委托生产合同、生产品种、面积、地点,抽样检测品种真实性等。
(二)查生产企业。检查委托生产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所生产的品种、地点等信息与生产许可证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种子生产档案和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健全等。
(三)查基地监管。重点检查基地信息档案的建立及基地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二、组织方式
本次行动采取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县(区)开展制种基地自查和省农牧厅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请有关市以国家级杂交玉米制种基地为重点,组织开展拉网式自查。基地检查和抽样应覆盖制种面积的30%以上。在此基础上,农业部将对部分基地进行重点抽查。对于享受大县奖励政策的县(区),省农牧厅同时督查奖励政策的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抽样检测
(一)抽样。基地检查时随机抽取生产品种的玉米果穗,留存并妥善保管备份样品。抽样时,通知委托生产企业到现场,共同填写抽样单(见附件1),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对于委托生产企业无法到达现场的,抽样人员应当填写抽样证明(见附件2),由制种农户、所在村社、乡镇政府和县级种子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对所抽样品、生产地点和面积等予以确认。
(二)检测。各市将田间抽取的玉米果穗样品清单于9月5日前报送省种子管理局,省农牧厅从各市抽取的玉米果穗样品中选取部分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检查力度。有关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检查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举报无证生产、侵权生产种子等违法线索,根据举报线索和近年监督检查不合格的基地进行重点检查。
(二)严格规范操作,确保检查效果。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规范做好抽样、记录及取证等工作。要完整规范填写抽样单,要求被抽查单位如实提供品种真实名称,不得使用代号,确保证据链完整,可追溯。
(三)留存相关证据,依法从严查处。有关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妥善留存委托生产合同等证据及备份样品。省农牧厅将及时通报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有关市、县对检查发现的无证生产、侵权生产种子等违法行为,要逐一立案,依法从严查处。
联系方式:省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
电话:0931-4873015 邮箱:gsseedsck@163.com
附件:1.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抽样单
2.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抽样证明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