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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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B0903152015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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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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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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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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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42号(农业水利类402号)提案答复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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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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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案[2015]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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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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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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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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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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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中提到的转基因研究、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应用、转基因标识管理及转基因科普宣传等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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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42号(农业水利类402号)提案答复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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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农业转基因研究
根据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和2008年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实施方案》,我国2008年启动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通过专项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研发技术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一是转基因抗虫棉产业化稳步推进。培育抗虫棉新品种124个,累计推广3.7亿亩,减少农药使用37万吨,实现经济效益420亿元。二是产品研发取得突破。利用抗虫水稻华恢1号培育川389A×成恢5198等60多个优质的衍生组合,比区试对照增产8%以上,米质达国标1级米标准;利用植酸酶玉米BVLA43010培育了新组合11TPY001和11TPY050,植酸酶活性达到64U/g以上;抗虫玉米、耐除草剂大豆、高品质奶牛等一批重大产品初步具备产业化条件。三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获得抗虫、耐除草剂、优质、高产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要育种价值的关键基因107个,水稻、小麦规模化转化技术和基因组编辑等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打破了发达国家和跨国种业集团长期以来的基因和技术垄断。四是生物安全评价与检测监测技术研究取得突破。研制环境安全评价新技术新方法64项,食用饲用安全评价新技术新方法38项,检测监测新技术新方法104项,提升了生物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转基因重大专项将围绕专项目标,在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培育及产业化、基因克隆与功能验证、规模化转基因操作技术、转基因生物安全技术研发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关于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
我国已建立起涵盖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出口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相关部门始终把执法监管放在重要位置,突出重点、严控源头、坚决防止转基因生物违规扩散。一是精心组织,形成全国联动的监管格局。制定年度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方案,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要求各省加大转基因执法检查力度,充分落实属地化管理和研发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狠抓源头,确保监管取得实效。农业部门以转基因研究和试验为重点,对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和动态监管。质检总局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境转基因产品严格把关,依法处理未经批准的转基因产品。三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农业部门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每年派出督查组,认真督导全国各地开展的转基因监管工作,始终对转基因违法违规问题保持高压态势。
三、关于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应用
转基因是一项新技术,也是一个新产业,具有广阔发展前景,要大胆研究创新,占领制高点,同时涉及安全的因素都要考虑到。当前,我部正按照积极研究、审慎应用、严格管理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转基因研究与应用。一是坚持自主创新,占领制高点。针对我国干旱、盐碱、病虫多发、气候变化等农业发展重大问题,加强技术研究,突破核心关键技术,优先攻克抗虫、耐除草剂、抗旱等性状在主要农作物应用上的技术难关,培育转基因棉花、玉米、大豆等重大品种,带动现代种业发展。二是坚持科学评估,审慎决策。严格按照法规和技术标准,遵循国际通行原则,开展安全评价。具体来说就是从分子特征、环境安全、食用安全三方面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分子特征是安全评价的科学基础,可以预测生物表现型,判定转基因生物是否存在安全性问题。环境安全主要考虑生存竞争能力、基因漂移的影响、对非靶标生物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以及转基因生物的功能效率和靶标生物的抗性风险。食用安全按照国际食品法典的准则,评价外源蛋白的毒理学、致敏性,以及转基因生物的营养学和全食品安全等。通过基于严格的程序、严谨的试验、详实的数据的科学评估,确保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综合评估科学、经济、贸易、社会和文化等因素,按步骤审慎推进产业应用。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强化转基因生物安全属地管理制度和研发者“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实现对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的全程监管。督促研发单位严格按照法规开展转基因研究及试验,防止违规种植扩散。加大品种审定环节检测力度,防止未获批准的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
四、关于转基因标识管理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按目录强制标识制度。2002年农业部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公布了首批列入标识管理目录的大豆、油菜、玉米、棉花、番茄5类17种产品。2007年发布的国家标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进一步规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位置、规格和颜色。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并赋予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转基因食品标示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能。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对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标示的企业进行处罚;二是加强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及生产加工企业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包括含有转基因成份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禁止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今后,农业部门将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合作,强化转基因标识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五、关于转基因科普宣传
转基因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科普宣传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尊重科学,尊重事实。近年来,相关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发布信息,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转基因问题。一是积极发声,正面引导。相关部门统一部署,组织专家接受采访,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人民网等媒体刊发报道。在全国媒体记者转基因报道研修班上,我部受邀介绍情况,与媒体记者进行互动,回应了大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二是精心编制《理性看待转基因》等科普资料。出版《理性看待转基因》,全面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与疑虑,以《理性看待转基因》为主要内容,推出《图说理性看待转基因》《转基因食品安全面面观》等系列丛书,以及《你了解转基因吗?》《转基因技术》等科普视频。三是集中开展宣讲活动。组织转基因宣讲团,推进转基因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干部培训班;以转基因为主题,开展科学讲坛、科学家与媒体面对面等活动。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继续加强科普宣传,加大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力度,为我国农业转基因技术研究和应用创造良好的氛围。
农业部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