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种子站
川农业种站函〔2015〕30号
四川省种子站关于做好2015年秋冬种农业生产用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种子管理站: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秋冬种农业生产用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5〕31号)和《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函〔2015〕41号)要求,为确保我省秋冬种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
各地要及时组织开展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依法从严查处品种套牌侵权、未审先推、销售无标签种子等违法行为。检查重点作物是小麦、油菜等农作物种子。检查重点对象包括近年监管发现存在问题、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涉嫌违法种子企业、市场和经营门店。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标签、经营资质、经营档案等。我站将于9月中旬起派出工作组赴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
二、加强供需调度,保障供种数量
各地要切实组织开展秋冬种农业生产用种供需及价格信息调度分析,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分作物、分品种的种子供求、价格情况,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维护市场稳定。因对品种需求有特殊要求的地区,要予以重点关注,做好地区间和品种间余缺调剂,确保及时供种到位。
三、加强技术指导,保障供种质量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督促种子企业强化质量责任主体意识,指导企业加强质量控制,对各批次种子进行全面质量检测,避免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加强精选加工和包衣处理,提高种子质量水平。要进一步优化完善适宜品种种植布局,引导农户合理选择适宜品种;督促企业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农户适期适量播种,扩大药剂拌种比例,提高播种质量。
四、抓紧工作安排,确保任务落实
(一)检查抽样要求。及时启动专项检查,9月10日前完成抽样,9月20日前完成检查。对重点监管对象应做到全覆盖检查;抽查样品应覆盖辖区内经营品种的30%以上。对于无标签或来源不明的种子,应重点抽检其品种真实性。
(二)样品寄送要求。各地应于9月10日前填写已抽查小麦种子样品信息汇总表(包括扦样单位、扦样单编号、样品编号、被抽查单位、标称生产商、品种名称和品种审定编号等),确保信息准确,由种子管理站负责人签字报送我站质量管理科。我站将根据全国农技中心通知选取部分样品,将品种真实性送验样品寄送北京小麦种子检测中心。
(三)样品检测要求。小麦品种真实性检测对照采用农业部收集的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检测方法采用SSR分子标记方法。对于被农业部选取的样品,我站收到检测结果通知后将于2日内将检测结果书面送达被抽查单位,留存现场签收记录。被抽查单位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结果通知15日内,向我站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说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检测结果。我站将在检验机构配合下,及时对异议进行核查和书面答复。除品种真实性检测外,所有抽查样品的质量指标检测,由各地自行组织开展。
(四)案件查处要求。各地对检查发现的品种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要协调有关部门,要逐一立案,彻底查清涉案种子源头,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从严进行查处,并于11月25前将案件查处结果及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报送我站市场管理科。
(五)总结报送要求。各地应于9月12日前将种子供需和价格监测情况报送我站种业发展科,9月25日前将秋季市场专项检查抽样检测结果和阶段性工作总结,分别报送我站质量管理科和市场管理科。各地如有重要情况或问题,应主动向我站反映,并及时妥善处置。
联系方式
种业发展科:谢 彬
电话:028-85579500 邮箱:xiebinzzz028@163.com
质量管理科:高 宏
电话:028-85570695 邮箱:13308028330@189.cn
市场管理科: 李 波
电话:028-85512638 邮箱:scseed@sohu.com
四川省种子站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