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玉米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宁种站发[2015]26号
为进一步加强玉米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及套牌侵权生产种子行为,维护良好的种子市场环境,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印发的《2015年全区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农办通[2015]16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农办种[2015]30号)要求, 现决定组织开展全区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2015年办理杂交玉米种子生产许可证的15家种子企业,抽样检查组合占总制种组合的50%。
(二)检查范围。中卫市、青铜峡市、平罗县、贺兰县等市县制种基地。
(三)检查内容。检查制种企业生产合同,生产品种、面积、地点是否与生产许可证一致,抽样检测基地生产品种的真实性等特性。跟踪收获种子数量和去向等;主动搜集违法违规制种线索,结合近年来基地、市场、企业检查情况,抽取制种田生产品种的杂交穗,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对反映侵权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块、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二、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于2014年9月7日-9月9日。
三、工作要求
(一)有关市、县种子管理机构要根据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期间提供的种子生产信息,对本辖区玉米生产单位的生产资质、生产品种、生产地点、生产面积、生产行为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建立生产信息统计表。要广泛发动维权企业、制种农户举报无证、侵权生产等违法线索,并进行重点检查跟踪。检查、抽检人员要规范执法程序,依法做好检查及抽检记录、取证、结果确认、复制制种合同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制种企业要积极配合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如实提供生产资质证明、生产品种、地点、面积、生产授权书和制种合同等信息资料;对不配合检查的企业,制种的种子一律作为不合格种子进行查处。
(三)对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的无证和租借许可证制种、生产套牌侵权种子等违法行为,各县种子管理机构要全面进行立案查处,要随时公开案件查处信息,营造打击违法生产种子的高压氛围,震慑违法者。
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联系人:李玉红
电话:0951-6720625
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工作站
2015年9月6日
抄报:自治区农牧厅;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抄送:自治区农牧厅种植业管理局、农村经营管理与法规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工作站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