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种管局〔2015〕16号
自治区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技术人员资格证定期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技术人员资格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决定于2015年10月开展2015年度农作物种子技术人员资格证定期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一)2012年获种子技术员资格证的人员。
(二)2012年通过审查的种子技术人员(附件2)。
二、材料要求
(一)种子技术人员定期审查申请表(附件1).
(二)种子质量检验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根据类别提交以下材料:
1、扦样员:提交种子扦样记录1份;
2、室内检验员:提交水分、净度、发芽试验原始记录各1份;
3、田间检验员:提交品种纯度田间小区种植鉴定原始记录1份。
三、时间安排
请将审查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我局质量管理科,联系人:钟志坚,联系电话:0771-2182682,通讯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号,农业厅2号办公楼6楼,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农作物种子技术人员资格证定期审查申请表
2、参加2015年种子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种子管理局
2015年9月8日
抄送:各有关种子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种子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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