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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展2015年秋季马铃薯种薯(苗) 质量抽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22  来源:贵州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99
 

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马铃薯种薯(苗) 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5〕311号)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威宁县农牧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马铃薯种薯(苗)质量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秩序,保障生产用种质量,根据《省农委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马铃薯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农发〔2014〕152号)和《省农委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马铃薯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农发〔2014〕151号)要求,结合我省马铃薯种薯生产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省农委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秋季马铃薯种薯(苗)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及对象

      抽查范围为全省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承担2014-2015年省级财政马铃薯发展资金项目和2014-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马铃薯发展资金)项目的马铃薯种薯(苗)扩繁单位:盘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毕节市泰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安顺市农业科学院、贵州百谷丰薯业有限公司、遵义县华富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威宁泰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盘县四格坡上马铃薯协会、毕节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威宁县南方马铃薯专业合作社、贵州金农马铃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威宁高原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威宁县大西北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贵州长津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农技站、黔南州农技站、黔东南州农业技术推广站和贵州省扶贫开发技术指导中心等。

      抽查对象:组培苗、原原种、原种和一级种。

      二、检测内容

      (一)室内检测:检测马铃薯X病毒(PVX)、马铃薯Y病毒(PVY)、马铃薯S病毒(PVS)、马铃薯卷叶病毒(PLRV)、马铃薯A病毒(PVA)、马铃薯M病毒(PVM);

      (二)田间种植鉴定:鉴定各级别种薯品种纯度及病毒病发生比例。

      三、工作安排

      抽查工作由省种子管理站(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州)农业部门及下属种子管理机构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抽样工作,11月20日前完成室内病毒检测工作,2016年5月底前完成早熟马铃薯田间种植鉴定工作,2016年8月底前完成中晚熟马铃薯田间种植鉴定工作。

      (一)抽样要求

      省种子管理站(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组培苗及原原种抽样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种子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种薯抽样工作,抽样工作要按照《马铃薯种薯》(GB 18133-2012)的要求进行,确保抽取样品的代表性。

      1、随机抽取样品,保证样品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2、抽样人员不少于两名,且至少有一名持证扦样员;

      3、认真填写抽样单,每份样品填写3份抽样单(见附件),省种子管理站、被检单位、扦样单位各保留一份;

      4、做好样品的标识,标注内容为生产单位、品种名称、样品编号、生产年月及生产单位联系电话。

      5、室内检测样品抽取数量

      组培苗:每品种每1万瓶为1个种苗批,抽取5瓶(每增加1万瓶增加1瓶,不足1万瓶的按1万瓶计算);

      原原种(G1):每品种每100万粒为1个种薯批,抽取200粒(每增加100万粒增加40粒,不足100万粒的按100万粒计算);

      原种(G2):每品种每40公顷以内为1个种薯批,抽取200个块茎(每增加10公顷~40公顷增加40个块茎);

      一级种(G3):每品种每40公顷以内为1个种薯批,抽取100个块茎(每增加10公顷~40公顷增加20个块茎)。

      6、田间种植鉴定样品抽取数量

      原原种:每品种每200万粒为1个种薯批,抽取450粒种薯(不足200万粒的按200万粒计算);

      原种:每品种每600吨为1个种薯批,抽取450粒种薯(不足600吨的按600吨计算);

      一级种:每品种每600吨为1个种薯批,抽取450粒种薯(不足600吨的按600吨计算);

      7、送样地点:室内检测样品寄送省种子管理站(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早熟马铃薯田间种植鉴定样品寄送三都县种子管理,中晚熟马铃薯田间种植鉴定样品寄送毕节市种子管理站。

      (二)检验要求

      1、工作分工及时间安排 省种子管理站(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室内病毒检测,于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

      田间种植鉴定由省种子管理站(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毕节市种子管理站和三都县种子管理站承担,此项工作在2016年8月底前完成。

      2、检验技术要求 室内病毒检测按照《脱毒马铃薯种薯(苗)病毒检测技术规程》(NY/T 401-2000)执行,田间种植鉴按照《马铃薯种薯》(GB 18133-2012)标准执行。

      四、检验结果处理

      抽查结果作为种薯质量定级的依据,达不到生产级别种薯质量要求的,降到与检测结果相对应的质量指标的种薯级别,达不到最低一级别种薯质量指标的不能用作种薯。

      省种子管理站联系人:李恩宏、颜谦

      联系电话:0851-86526680、18786631813、13984084382

      毕节市种子管理站联系人:周训宪 联系电话:13035549508

      三都县种子管理站联系人:徐本福 联系电话:13765440080

      附件:马铃薯种薯抽样单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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