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冬种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种子管理站(执法大队):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和小麦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皖农办种〔2015〕7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确保2015年秋冬种小麦等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我站定于近期对有关市的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沿淮、淮北小麦种植大市、县(市、区)。
二、督导内容
(一)督导《通知》落实情况
1.制定印发本县(市、区)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情况;
2.对重点监管对象组织开展检查和抽样情况;
(二)督导检查行动开展情况
督导有关县(市、区)检查行动开展后,行动进展情况及成效。
三、时间安排
10月中旬至下旬。
四、分组分工
省种子管理总站派出4个督导组,分别由站领导带队,人员由省站市场科、质检站及所在市站(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各督导组出发时间及督导安排由各组与督导市站(执法大队)提前商定。每组督导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天,并于10月25日前完成。
(二)各督导组请于督导结束后5日内,向省种子管理总站提交督导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督导开展情况,督导的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等。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