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杂交水稻种子纯度海南种植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种子管理局(站),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为加强杂交水稻种子的质量监控,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全省水稻生产用种的质量安全,现将2015~2016年度开展杂交水稻种子纯度海南种植鉴定(以下简称“南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在我省取得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凡今年生产和从外省调进的杂交水稻种子均属南鉴范围。
二、组织形式
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自行开展南鉴为主,相关种子管理机构加强组织和督导。
三、工作要求
(一)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对今年生产的杂交水稻种子要分户扦样鉴定,对从外省调进的种子要严格按批次扦样鉴定,对调入时间偏迟不能进行南鉴的种子应进行分子检测,并及时向当地种子管理机构报送南鉴与分子检测落实情况。
(二)各市、州种子管理局(站)要督导各县、市(区)对辖区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摸底,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要求进行杂交水稻种子纯度南鉴,有条件的市州可直接组织开展辖区南鉴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种子流入我省种子市场。12月30日前,各市、州种子管理局(站)要将本地南鉴情况(企业名称、品种、样品数、地点与播种时间等)报送到省种子管理局,南鉴工作结束后,将南鉴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文字材料上报。
(三)省种子管理局将组织对省级冬季企业抽检的杂交水稻种子样品进行南鉴,以掌握我省杂交水稻种子纯度的基本状况。
联系人:李彧
联系电话:027-87394014
Emil:seedtestwh@163.com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