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农业财政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单位:
根据《农业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农业部财务司关于做好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项目单位对所承担的由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管理)、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品种试验)、物种资源保护、品种资源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等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认真自查。
一、自查内容
各项目单位应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一)预算执行
1.虚报预算、冒领财政资金;
2.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虚列支出,未经批准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会议费、培训费及“三公经费”;
3.未能完成预算进度,连续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
(二)管理制度
1.未制定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2.管理制度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抵触的条款。
二、有关要求
各项目单位应参照《自查报告模板》(附件1)编写自查报告并填写《2015年农业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自查表》(附件2),于10月26日下班前发送至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综合处邮箱(zzjzhc@agri.gov.cn)。
联系人: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综合处 武子波
电话:010-59193133
附件:
1.自查报告模板
2.2015年农业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自查表
种子管理局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