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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在东北四省区收购临储玉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03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129
 

    本报讯(记者郑惊鸿)根据国家发改委等4部委日前下发的通知,从11月1日起到2016年4月30日,中储粮总公司在东北四省区以1元/斤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收购临储玉米,较上年收购提前20多天。10月30日中储粮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东北地区已安排2958个库点,收储能力在8000万吨以上,可以满足今年国家临储玉米收购需要。

    中储粮总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临时收储办法,继续坚持中储粮总公司作为临时收储政策执行主体,中粮集团、中纺集团、中航工业集团作为中储粮总公司的补充力量承担收储任务。今年国家首次取消了东北三省一区之间0.01元/斤的区域收购价差,对今年玉米临储收购的质量标准有严格规定,生霉粒含量要求在2%以内,并明确规定达不到质量要求规定的玉米,由地方政府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食品安全地方负责制组织收购,相关支出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

    据悉,今年参与秋粮收购的所有库点,全部推广使用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按照粮食收购业务流程,实现从收购入库登记、验质、检斤、入仓、结算、资金支付全过程在同一个信息平台上规范运行。通过一卡通系统,农民在委托点售粮,资金由中储粮直属库直接通过网银支付结算,粮款直接转到售粮农民账户,彻底解决“打白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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