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以双方政府代表在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的见证下,于以色列耶路撒冷当地时间2015年11月12日签署了关于加强农业合作的行动计划。汪洋强调,中以农业合作潜力巨大,要发挥互补优势,深化农业合作。
汪洋当天与以色列农业部长阿里埃勒、以最主要的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以色列农业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座谈,并考察了农业研究所、实验室、艾因盖迪基布兹。
汪洋说,以色列农业发达,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生产效率居世界前列。中国是农业大国,“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创新”领衔五大发展理念,中方愿与以方共同努力,将农业创新合作作为今后中以合作的重要方向之一,希望双方通过交流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为此,双方一是要完善农业合作机制,推进有关合作可持续发展。二是推动农业科技合作,特别是水资源管理、种子研发合作等。三是推进农业新技术领域投资合作。中方欢迎以扩大对华农业投资,也将积极鼓励国内企业赴以投资。四是开展人力培养和培训合作,为双方感兴趣领域的重大合作项目奠定人才和技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