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万亩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获批 打造服务全国的种业科研育种平台
本网讯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海南省政府联合印发《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11月25日,全国南繁工作会议暨现代种业发展工作会议在海南召开,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强调,南繁规划的出台,是南繁基地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要力争用5-10年时间,把南繁基地打造成为服务全国的用地稳定、运行顺畅、监管有力、服务高效的科研育种平台。
据悉,南繁规划专门划定了26.8万亩适宜南繁科研育种的区域,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用途管制。余欣荣指出,要深刻认识建设好南繁基地的重大意义,把握南繁工作的特殊性,落实好规划建设的核心内容。要合理划分中央、海南省和其他各省区市的事权与责任,实现“权、责、利”协调统一,同时引入市场的竞争机制。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分工负责,通力协作,以省为单位,加强归口统筹,坚持规划统一、拿地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和管理统一。要落实好南繁科研用地政策,妥善解决必要的科研、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要强化南繁基地监管,保证南繁基地生物安全。
对于“十三五”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余欣荣强调,种业要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中发挥先导先行作用,必须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种业体制改革,科研院校源头创新与企业技术创新“两手抓”,推动基础性源头创新和商业化应用创新“双轮”驱动发展。要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发掘品种“绿色”潜力,力争到“十三五”末完成主要粮食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要坚持统筹协调发展,推进种子生产基地优化布局和产能建设。要坚持开放发展格局,支持企业在“走出去”中做强做大,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前不久,新修订的《种子法》审议通过,余欣荣指出,明年是实施新《种子法》开局之年,是关键的一年,要深刻领会修订《种子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坚持市场化方向,维护农民利益,推进种业改革创新,保障种业安全和粮食安全。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刘振伟、海南省副省长何西庆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