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做好常规晚粳稻种子收购入库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种〔2015〕89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种子管理站:
由于受近期连续阴雨影响,加上常规晚粳稻种植区成熟期普遍推迟一周以上,目前我省尚有大量晚粳稻繁种田未及时收割。为确保明年晚稻用种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指导种子企业做好种子收购工作。各地种子管理机构要迅速组织技术人员下基地,摸清情况,指导属地种子企业抢晴收割繁种田,调济烘干设备及时组织烘干,确保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对严重倒伏或穗上发芽10%以上田块的种子不予收购入库。
二、鼓励种子企业尽可能多收多调种子。各地种子管理机构要会同属地种子企业对收购入库情况进行预判,预计明显缺种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作一次专题汇报,采取相应对策措施,争取出台相关政策,确保明年供种安全。对集中连片种植基地的主导品种,要做好除杂保纯工作,将穗上发芽少、基本符合种子质量要求的,作为后备种子收购。需要从外省调入的种子,要提前联系,尽早签订预购合同。
三、确保贮备种子按合同按计划入库。各地种子管理机构要对委托贮备种子的企业进行一次再确认,在严格把握种子质量的前提下,确保贮备种子足量入库。在种子贮藏期间,督促承储单位要强化管理,定期检测,及时掌握质量变化情况,确保贮备种子发芽率不降低、质量不下降。
四、加强种子供求信息预测和入库种子质量跟踪监测。各地种子管理机构要根据今年晚稻种子收购入库情况和本地常年种子供应量,及时做好明年的种子供求预测和信息发布,指导种子企业,做好余缺调剂。指导种子企业加强在库种子的保存管理,定期进行种子质量跟踪检测。同时要指导做好其他主要作物种子不良天气条件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明年农业生产用种的数量和质量安全。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