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工作的通知
甘种局便字〔2015〕276 号
各市、州种子管理站(局):
为了保持检验员资格的有效性,今年将继续按原有规定开展2015年度全省种子检验员证的定期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定期审查采取书面审查方式,种子检验员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申请表及检验员证原件报送所在地市、州种子管理站(局)。
2、请各市州种子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检验员定期审查材料的受理和汇总工作,今年受理对象为2013年通过定期审查及2013年发证的检验员。材料受理结束后,各地将检验员原件留在当地暂时保管,将检验员汇总表盖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我局检验综合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汤 芳
联系电话:0931-4873022、4873023
电子信箱:gansuseed@163.com
附件:
甘肃省种子管理局
2015年12月2日